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工作日10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级层 省级 办理对象 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不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窗口纸质核验办结 通办范围 全国
监督投诉 0371-65919355 咨询电话 0371-65919346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14:30-17:30(冬)
办理地点 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服务中心1010室。
交通指引 市内可乘坐40、195、205、265、42、98路公交车到纬二路政五街站下车。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 第三章利用 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八条“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47号) 第四章 测绘成果提供与利用 第二十一条“本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省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审批。需要利用省外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办理转函手续。省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省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要求
河南省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注册登记表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内部负责保管涉密成果的机构、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联系方式)、保密设施等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相关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确需使用该区域测绘成果的项目合法来源和勘查设计合同书、协议书等),涉外提供时需提供河南省军区或以上级别军队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