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认定
工作日10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级层 省级 办理对象 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不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办理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通办范围 全国
监督投诉 0371-65919355 咨询电话 0371-65919346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14:30-17:30(冬)
办理地点 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服务中心1010室
交通指引 市内可乘坐42、40、195、205、265、98路公交车到纬二路政五街下车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二、《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9月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章,第十五条“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负责全省测绘资质的统一管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测绘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要求
有法人资格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
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