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和具体方案的审核
工作日45日
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级层 省级 办理对象 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不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45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45
是否收费 不涉及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其它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办理形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通办范围 全国
监督投诉 (0371)68108215 咨询电话 (0371)68108032,68108033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行政服务大厅
交通指引 地铁1号线农业南路站D出口向西350米,公交金水东路农业南路站(43、47、115、186、305、B38、游568)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第三条第一段:“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处置土地的,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第三条第一段:“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处置土地的,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第三条第一段:“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处置土地的,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第三条第一段:“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处置土地的,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要求
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申请文件。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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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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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的文件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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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土地处置总体方案(涉及土地的基本类型、宗地、面积及相应处置方式)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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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方案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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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明细以及权属证明
纸质
0 0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公章审查同意的初审表
纸质
0 1
经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的并报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的涉及土地的估价报告
纸质
0 1
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
纸质
0 1
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文件
纸质
0 1
土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和具体方案的审核电子版
电子档
申请人自备 0 0

申请人员凭借身份证明领取